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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贪污等罪 6名村干部受审

5月30日,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对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善盟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恩格嘎查魏章明等6人职务犯罪案件作出终审宣判。

据了解,2011~2013年,魏章明伙同周会香、马建国、李玉彦、魏玉明、李发胜,利用担任嘎查委员会委员和斗长协助政府从事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上报工作的职务便利,共同虚报耕地种植面积,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共计119697.72元。2008年四五月份,时任乌兰恩格嘎查委员会主任的魏章明不如实编列土地底册,将400亩(实种面积346亩)集体土地以16万元的价格私自承包给集体组织之外的张某某,没有将16万元土地收益入集体项目,而是据为己有。2007年至2008年7月,魏章明利用依法协助政府从事户籍管理的职务便利,收受罗某某2万元现金、张某某1万元现金,为他们在户口办理方面提供便利。在魏章明的协调办理下,罗某某一家、张某某一家的户口最终落户乌兰恩格嘎查。

魏章明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上缴国库。周会香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恩格嘎查委员会原委员兼斗长马建国、李玉彦、魏玉明、李发胜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杨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