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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违规屠宰最高罚5倍货值

5月31日,记者从赤峰市农牧业局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获悉,赤峰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治区实际,将严格执行备受关注的屠宰新规。自6月1日起,餐饮服务经营者、肉质产品销售者,不得销售、使用非定点屠宰或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肉质产品。如违反规定,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

近年来,关于“僵尸肉”、“注水肉”、“瘦肉精”等肉质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且日益严重。部分屠宰厂的生产环境和卫生环境不容乐观,生产的肉质产品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针对这一问题,自6月1日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施行牛羊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牧区个人自宰自食外,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牛羊屠宰加工。如违反规定,继续从事屠宰加工的予以取缔,并没收肉质产品、屠宰工具、设备及违法所得,处以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餐饮服务经营者、肉质产品销售者,若销售、使用非定点屠宰的肉质产品,或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肉质产品,也将处以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销售、使用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市农牧业局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目前,赤峰市有关部门正在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