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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县三项措施强化企业经营

原标题:托县三项措施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实施以来,托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信息公示、企业年报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等规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日前,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项行动,对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进行系统排查,并分别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确保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领导重视 , 精心组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健全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对多年未年检(年报)且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的专项清理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确保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二是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大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企业深入了解开展信息公示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及不按规定公示信息的法律后果,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自觉、及时、准确地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逐步增强信用监管的威力,提高经营主体的违法成本,切实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三是摸清底数,制定措施。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强化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对于有继续经营意向的企业,督促其补办相关手续,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补报各年度年报信息并公示;对于无法继续经营的企业,督促其尽快办理注销手续;无法取得联系、且未报送2013-2014年年度报告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截止目前,托县已为45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办理了补报手续。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