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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对孙子有无探望权

王某与张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儿子由母亲张某抚养,王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后因抚养费问题两人发生争执,张某以自己即将再婚,如果王某的父母来探望孩子会对其新组建的家庭造成不良影响,也会妨碍孩子正常学习为由,拒绝两位老人探望孙子。爷爷奶奶思孙心切,对张某的话置之不理,仍然经常去探望孙子。张某几次将两位老人拒之门外,可老人一直不肯离去,不断拍打着门要求张某同意他们探望孙子。张某警告两位老人,如果他们再这样下去,自己会到法院起诉他们,禁止他们再来探望孙子。老人认为他们探望孙子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那么,爷爷奶奶到底有没有探望孙子的权利?

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萍: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是有探望权的,但并没有赋予祖父母探望孙子女的权利。因此,王某的父母要想探望自己的孙子,应该经过张某的同意,否则其私自去探望孙子,属于侵害了张某的合法权利,影响了张某的正常生活,也影响了孙子的正常学习。虽然从伦理道德的观点来看,爷爷奶奶探望孙子属于人之常情,但是也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侵犯他人的利益。 (文/张艳枫)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