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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大力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市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大力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

“博爱一日捐”活动是由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长期的社会公益活动,是动员社会力量、汇集各方资源、化解各类易受损人群人道危机的一项惠民工程。自“博爱一日捐”活动开展以来,市、区两级红十字会使用募捐资金广泛开展了自然灾害紧急救援、特困群众人道救助和“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救助活动,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为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通过“博爱一日捐”活动筹集善款,能够更加广泛有效地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工作,补民生之短,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要求,帮助其尽快脱贫致富。我市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提高对“博爱一日捐”活动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激发社会各界群众的参与热情,开展好“博爱一日捐”活动。

[责任编辑: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