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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正式授予乌兰察布市“国家园林城市”牌匾

随着绿化、净化、硬化、美化全覆盖,乌兰察布市城市形象和宜居指数大幅提升,被誉为“建在玄武岩上的美丽园林城市”。

随着绿化、净化、硬化、美化全覆盖,乌兰察布市城市形象和宜居指数大幅提升,被誉为“建在玄武岩上的美丽园林城市”。(摄影/张松云)

5月28日,第十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在武汉闭幕。闭幕大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行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授牌仪式,乌兰察布市等46座城市被正式授予“国家园林城市”牌匾。市委常委、副市长曾萍代表我市接受“国家园林城市”牌匾。

“国家园林城市”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闲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十二五”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彰显“显山、露水、透绿”的园林理念,大打“山水绿”三张牌,全力推进“一市两区三组团”城市建设和“五城联创”等重大行动,密集启动实施了一大批重点生态景观工程、市政工程、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工程,使城市面貌、城市功能、城市形象、城市品位显著提升。随着城市环境的改善、实力的提升,我市先后获得自治区文明城市、自治区卫生城市、自治区园林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称号,并获得全区“人居环境范例奖”,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

创建园林城市活动开展期间,我市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指导思想,以公园、广场绿地为“面”,以城市道路为“线”,以街头绿地、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绿化为“点”,点、线、面结合,编制布局合理、物种丰富,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城区与郊区有机结合的城乡一体化绿化网络。通过不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美化城市环境,大大提高了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多条特色景观道路,园林式小区、单位数量不断增加,城市园林绿化各项指标逐年攀升。截至2015年底,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2382.96万平方米,绿化占地面积达到2194.36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39.72%,绿地率达到36.5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8.6平方米,宜居指数大幅提升。正因此,乌兰察布市创园工作赢得住建部实地考查组专家的一致好评,被誉为“建在玄武岩上的美丽园林城市”,并最终摘得了“国家园林城市”桂冠。

在全市上下举全力推进“五城联创”的关键时刻,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圆满收局,是对全市人民的鼓舞与激励,不仅为我们如期实现“五城联创”目标开了个好头,也为我市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夯实了基础。我市将以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新的起点,建管并重,完善机制,全面巩固创建成果,打造好“国家园林城市”这张靓丽的城市名片,把乌兰察布建设成为人居环境最佳、创业环境最优、综合竞争力最强的国家园林城市。(文/乌云夫)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