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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30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暨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通辽召开。会议要求大力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会议指出,今年是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盯重点改革项目,紧密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改革,既要有效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又要破除不作为弊端,集中精力完成受立案改革、刑事案件法制部门“两统一”等重点改革任务,建成全程化执法监督平台,优化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推进执法办案信息数据共享。

会议强调,要通过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做实全警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主体能力水平;通过细化执法标准、完善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公安法律顾问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受立案改革、刑事案件法制部门“两统一”、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安全管理等制度措施,管控执法办案流程;通过严格考评监督,精准评估办案质量;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调联动改善法制保障,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监督,确保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