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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炸公交!” 包头市公安局查处一起谎报警情

5月22日17时36分,包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报警人乘坐4路公交车,与司机发生纠纷,要炸公交车,要搞出点事来。接到报警后,接警员认为此警情重大,立即指令东河区公安分局尽快落实报警人地址,并找到报警人。

派警后,经过包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和东河区公安分局的共同努力下,东河区公安分局东方派出所民警在红星美凯龙北面4路站牌将报警人找到。经了解,报警人叫胡某某,今日坐大巴车从山西到包头,在乘坐4路公交汽车时,因投了5元钱让找零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口角。下车后胡某某在醉酒状态下,因不熟悉道路,害怕自己没人管,便报警称要炸公交车。

5月23日,包头市公安局按照公安厅“打击整治恶意骚扰110专项行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三项因扬言实施爆炸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定,对胡某某做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记者 李世元)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