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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两人贪吃野味捕麻雀获刑

红山区人李某某和王某某,在老北大桥北桥头东侧的河滩地一撑起了两张大网,捕获了53只麻雀。正当这两人喜滋滋的准备大快朵颐时,被民警逮个正着。近日,红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记者了解,2014年11月,李某某想吃野味便给王某某打电话,说去老北大桥河滩捕鸟吃,两人相约第二天去。2014年11月24日上午,被告人李某某拿着粘鸟用的粘网和鸟笼骑着摩托车在桥北与王某某会合,在老北大桥北桥头东侧河滩桥东第1橡胶坝西侧20米处,二人用12根0.7米长不锈钢钢管插接支起2张15米×2米的粘网。快到中午的时候,正当二人将捕获的麻雀装笼的时候,被赤峰市红山区森林公安局的民警发现并抓获,经清点二人共捕获了53只麻雀,民警在现场还扣押0.7米长的直径为0.025米不绣钢管12根,规格为15×2米的粘网2张,铁质鸟笼1个。

经鉴定,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猎捕的麻雀为树麻雀,属于国家“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红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猎树麻雀53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侵犯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