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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化妆品出现不良反应可投诉

5月25日,“全国护肤日”宣传活动在呼和浩特市举办。本次活动由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呼和浩特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承办,活动主题为“安全护肤,美丽人生”,向公众普及化妆品知识,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选购、使用化妆品,避免因使用化妆品而产生的不良反应。

 

活动现场邀请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皮肤科专家进行现场咨询答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执法监督员现场受理了投诉举报。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中涉及化妆品的种类主要为护肤类、美容修饰类、染发类、防晒类。内蒙古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出现化妆品不良反应后应停止使用可疑化妆品,并及时携带相关化妆品去当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上报不良反应报告,在化妆品购买环节出现质量问题或使用时出现不良反应可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文/本报记者 刘 睿

[责任编辑:付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