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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党员议事会制度

巴林左旗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为核心,重引领、搭平台、聚合力、建机制,在全旗33个旗直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党员议事会制度。

重引领,把关定性明方向。把科学界定党员议事会的性质和与所在党支部的关系作为首要任务,印发了《巴林左旗关于在旗直企事业单位推行党员议事会制度的意见》,明确党员议事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必须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是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是群众性、智囊型、非决策性的议事组织。通过把关定性,引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知晓党员议事会“是什么”、主要职责“干什么”,有效避免因认识不清、职能不明造成党员议事会工作出现偏差,偏离正确方向。

搭平台,严格选人建机构。出台了《党员议事会人员组成及日常管理办法》,明确党员议事会由7至9名党员代表组成,成员由支部党员大会公推直选产生,设会长和副会长各1名,会长由党支部书记担任,副会长由议事会代表差额选举产生。为确保党员议事会作用发挥好、党员群众信服,对成员素质提出严格要求,必须政治素质好、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议事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与党支部委员任期同步,可连选连任,对作用发挥不明显、经常无故不参加议事会议、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由支部党员大会取消其代表资格。

聚合力,有效介入履职责。制定了《党员议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党员议事会必须对党支部决议、班子及成员进行日常监督、民主质询和提出建议,全面听取、收集和反映党员群众对本单位发展的意见,列席党组织重要会议,对党组织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事项等进行审议。党员议事会由党支部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重大事项或有1/3以上代表提议可随时召开,到会成员必须达到全体成员的4/5,严格按照“提出议题—征求意见—会议表决—支部决议—督促落实—结果反馈”六步法开展工作。

建机制,树规立矩促规范。为确保党员议事会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确保常态长效。实行代表联系制。每位代表负责联系所在党小组或工作区域的党员和群众,做到经常联系走访,及时了解情况;实行跟踪落实制。对涉及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程跟踪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实行民主质询制。对工作中发现的以及党员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随时向党组织提出质询;实行述职评议制。年底由会长代表党员议事会进行述职,接受党组织班子及全体党员群众的民主评议。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