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向凉城县反馈巡视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于2015年12月4日至2016年1月31日,对凉城县开展了巡视。2016年2月14日,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视组巡视工作情况汇报。2016年3月30日,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听取了关于2015年第四轮巡视综合情况的汇报。

2016年5月23日,第六巡视组向凉城县反馈了巡视情况。反馈会前,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文明同志向凉城县委书记王文传达了自治区党委王君书记在“五人小组”会上的讲话精神,石梅组长反馈了巡视意见,王文签字接收了反馈意见。反馈会上,巡视组组长石梅反馈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志明同志讲话,王文作了表态发言。

巡视组指出,凉城县干部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部分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纪委协助党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执纪审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管理体系不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制安置人员和“吃空饷”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自行设立机构和配备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等问题。

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办理。

反馈会上,巡视组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主要有: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围绕重点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措施,强化执纪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针对上述问题,巡视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切实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要求。

徐志明指出,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专程来凉城县进行巡视意见反馈,这是集中体现巡视成果的重要环节,是凉城县各级干部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凉城县委要保持端正的态度,诚恳接受、坚决整改、不折不扣。并对凉城县贯彻落实好巡视反馈意见,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主动性。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三要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王文表示,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任务,明确责任追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巡视组组长、联络员,被巡视地区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文/滕  佳)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