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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召开市委十五届六十八次常委(扩大)会议 通过《满洲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5月21日,我市召开市委十五届六十八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满洲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领导杨博、许爱莲、白晓娟、齐伯金、姚景林、刘桂清、高闻何、包金钢、孙胜强、张传华、李昌武出席会议。市领导郭承民、卢宝东及各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市发改委负责人就《满洲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形成过程、主要依据等情况进行了汇报,市财政局、人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了补充汇报。与会领导就该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杨博指出,《满洲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酝酿已久,从去年开始到现在,按照自治区审核批复的指导性意见,我市逐步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在此次会议研究通过以后,该实施方案将上报自治区,待上级批复后落实实施。

许爱莲指出,《满洲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了满洲里市自身实际,各项工作做得扎实、细致。下一步,要对该实施方案进行“查缺补漏”,确保与上级相关政策要求“严丝合缝”;在该实施方案中要将扎赉诺尔区恢复县级建制不久的特殊情况考虑进去,按照上级制定的县级标准进行改革;要发挥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先试的作用,充分考量各功能区的实际作用,保障各区公务用车;要在车辆总数不变的情况下,视实际情况进行灵活的内部调剂分配,确保改革不误工作。

杨博强调,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的坚持原则要按照中央、自治区的相关政策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他要求,要充分考量满洲里是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地处边境地区的实际,在改革的同时一定要保障机要通信等相关公务用车,要保障各区公务用车的需求;参改范围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进行划分,要把车辆处置、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把握好;编制部门要加强编制的捋顺工作,逐步解决混岗等问题。此外,各相关部门要把该实施方案做得更加完善,待出台后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包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