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个人转让购买住房 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市民薛女士于5月中旬将自己的住房卖了,听说从5月1日起,国家开始试行营改增政策,薛女士咨询:5月份开始,个人转让购买的住房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应按照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征免增值税。根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一是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二是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购买住房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缴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因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纳税。 (文/刘沙沙)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