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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给予9亿元奖励资金

原标题:我市成功申报为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 3年内给予9亿元奖励资金 

为了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积极开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财政部等五部门近日组织了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竞争性评审工作,我市成功申报为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

为了做好此项申报工作,市委、市政府从申报伊始高度重视,组成“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区政府等部门通力配合,在全自治区盟市竞争性评审中胜出,得到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的鼎力推荐,代表自治区参加国家级城市答辩。

在参加国家级的竞争答辩中,由我市答辩团队通过现场公开答辩和专家评审,从全国21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最终成功申报为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此次申报成功对于构建我市创业创新“一体”、“两翼”、“三核心”的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助于为自治区乃至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示范,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

成功申报为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后,在示范期3年内,中央财政将分年度给予我市总额为9亿元的奖励资金。如示范工作成绩突出,还将得到10%的奖励资金。(记者 张海平)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