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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成为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积极开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申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通知》,财政部等五部门日前组织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竞争性评审工作,呼和浩特市成功入围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公示名单。

  为做好此项申报工作,呼和浩特市市委、市政府组成由市委书记那顺孟和为组长的“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经过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商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区政府等部门配合,在自治区各盟市竞争性评审中胜出,得到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的鼎力推荐,代表自治区参加国家级城市答辩。

  在国家级竞争答辩中,通过现场公开答辩和专家评审,从全国21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最终成功申报。此次申报成功对于构建呼和浩特市创业创新“一体”“两翼”“三核心”的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助于为自治区乃至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示范,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

  成功申报为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后,在示范期3年内,中央财政将分年度给予呼和浩特市总额为9亿元的奖励资金,如示范工作成绩突出还将得到10%奖励资金。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