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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6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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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大草原新闻记者  郭  成)

5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据悉,《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经2016年2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4月1日公布,6月1日起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是全国畜牧业大区,是国家重要的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目前,内蒙古屠宰行业面临的形势与全国基本相同,行业准入门槛低,规模小、同质化高、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多数屠宰企业仍为半机械或手工屠宰,作坊式屠宰场大量存在,产能过剩等。

该《办法》的出台,推动了内蒙古自治区的牛羊屠宰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也是屠宰业管理职能由商务部门划转到农牧业主管部门后出台的全国第一部规范牛羊屠宰管理的省级政府规章。

从立法层面看,《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对牛羊实行定点屠宰的管理制度、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关于从事清真牛羊的屠宰、相关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

从监督和管理层面看,《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在设立屠宰场的事前指导和提供咨询、改革检验检疫制度、实施牛羊产品召回制度、明确小型牛羊屠宰厂(场)设立条件等4个方面有重大突破。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许燕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该《办法》,认真梳理各项工作,积极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畜禽定点屠宰场官方兽医巡监抽检操作规范》、《畜禽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疫检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肉品品质检疫检验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等配套管理办法,依法对牛羊屠宰实施有效监管,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屠宰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真正将《办法》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