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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和睦贵如金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儿,一个村子有几百口人,磕磕碰碰的事情在所难免,关键在于我们遇到这些磕磕碰碰之后该如何处理。解决好了,邻里间依然和睦相处,生活顺心;倘若解决不好,倒会弄得邻里间关系紧张,甚至剑拔弩张。

前不久,东胜区人民法院农村法庭审结了一起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场支付原告现金3000元,原被告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邻里和好如初。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原告赵某家的红葱被被告高某饲养的牲畜吃咬造成部分经济损失,被告狡辩牲畜不是自己的更让原告情绪激动,后经当地政府多次出面调解协商未果。赵某将高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万元。

案件到了农村法庭以后,法官深入实地调查走访,和村民、村主任了解具体情况,组织原被告就地调解。调解中,法官从“远亲不如近邻”角度入手,告知双方不能因一小块红葱地而影响邻居情谊。通过法官推心置腹地劝说,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终于打开了心结,自愿达成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000元的调解协议。

“与邻为善,以邻为伴”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一部分,是与我们血脉相连的传统美德。孟子说,乡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则百姓亲睦。邻里和睦,互帮互助是人与人感情的“粘合剂”。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个家庭,如果能大力弘扬“邻里守望”的传统美德,就会让陌生的邻居熟悉起来、疏远的邻里亲近起来、寂寞的村头热闹起来。特别是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通过传承中华民族邻里相亲的传统文化,形成“一家有难大家帮、邻里共享大家庭温暖”的新格局,激发村民的奉献精神,让关心邻里、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好人好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身边。

与邻里和睦相处,是一个人学会社会生活的起步,是一个人社会行为的重要表现。建立友好和睦的邻里关系,既有利于自己的家庭生活,同时对友邻、对社会都有极大的影响,这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和睦的邻里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维系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元素,更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道美景。建立互帮互助、和睦相处的邻里关系,对于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贾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