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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给村班子和村干部画“红线”

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松山区给村班子和村干部画“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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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紧密结合当前重视基层、大抓基层、大打基础的实际,深入推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增强村班子的发展功能,提升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规矩意识,营造干事创业氛围,及时出台了《村班子和村干部考评办法(试行)》,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工作空白和制度盲区。

定方式,压责任,规范考评程序。该办法明确规定村班子和村干部考评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年度考评方案及细则,压实了乡镇党委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考评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规定“一定双考双评”的考评方式,“一定”即定目标任务,每年初乡镇党委与村班子签订目标责任书、村党组织与村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村班子和村干部工作责任;“双考”即日常考评和年度集中考评,日常考评由各村包村领导和驻村工作队负责,年度集中考评由乡镇党委于年末派出的考评组负责;“双评”即每年末分别组织乡镇机关干部和各村所属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进行民主评价。

定杠杠,画红线,实行“一票否决”。该办法明确规定对村班子的考评分为实绩突出、实绩比较突出、实绩一般三个等次,评为实绩突出的班子一般不得突破村班子总数的50%;对村干部的考评应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为优秀的村干部应控制在村干部总数的20%以内。同时明确了“实绩一般”村班子的六种情形、“基本称职”村干部的八种情形以及“不称职”村干部的十种情形,为村班子和村干部画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实行“一票否决”。

定标准,严奖惩,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本着奖优汰劣的原则,该办法明确了奖则、罚则及具体标准,把考评结果与村干部的收入前途紧密挂钩。对实绩突出的班子进行表彰奖励;对优秀、称职村干部分别给予一类、二类绩效工资;对实绩一般的村班子进行重点管理,班子成员不得评优;基本称职的村干部不得享受绩效工资,当年不计算任职年限,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的村干部不得享受绩效工资,当年不计算任职年限,在确定不称职15日内给予免职或责令辞职,拒不辞职的,进行组织处理并停发基本报酬。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