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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城区电费5月1日起逐步实现按月结算

昨日,记者从国网赤峰供电公司获悉,5月1日起,赤峰城区(红山区、松山区、新城区)所有用电客户将逐步由原来每两个月抄表交费变更为月月抄表交费模式。赤峰供电公司提醒广大用电客户,及时掌握用电情况,提前预存电费,每月25日前需要结清电费。

据国网赤峰供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城区用电客户占全市用电客户的五分之一,城区用户用电较为集中。以前城区用电客户实行每两个月抄一次电表,交一次费,自5月1日起,将逐步实行月月抄表交费模式。需要提醒广大用户的是,以前该公司实行每两个月抄一次电表,很多客户习惯两个月交一次电费。现在实行月月抄表,如果预存电费不足就要一个月交一次电费,以免欠费停电。

工作人员还表示,为方便电费缴纳,广大用户除在供电营业厅交费外,还可通过支付宝、掌上电力、95598智能互动网站、网上银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邮储银行)、缴费一站通等渠道交纳或预存电费。同时,建议用户向就近供电营业厅提供有效手机号,及时接收电费预存等信息,掌握用电情况。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