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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尔古纳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所开展禁渔期宣传

为了维护好本辖区的渔事秩序,加强水生野生动物及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确保渔业生产秩序正常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的通告,规定每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为额尔古纳市禁渔期,额尔古纳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所为保护野生渔业资源环境,严格实行“禁渔期”。

近日,额尔古纳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出动宣传车、渔业执法人员在全市及渔民集中居住地向渔民就春季禁渔的范围、时间和有关事项做了广泛地宣传,并在早市等人员密集地张贴发放了禁渔通告,接受群众咨询。禁渔期间,额尔古纳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所将加强监督管理,进行加大大检查力度,对违反禁渔规定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以切实维护禁渔秩序,确保禁渔效果。

[责任编辑:包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