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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挂牌督办2起违法案件

5月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切实维护国土资源市场秩序,更好地发挥查处典型案件的示范引导作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决定对2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2起案件分别是:包头市石拐区违法占地修建新区城区道路案——包头市石拐区政府未经依法批准,于2013年5月擅自占用石拐区大德恒街道办事处后营子村集体土地212.79亩修建新区城区道路,其中耕地面积135.47亩,该宗用地不符合石拐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违法用地案——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占用和林县盛乐镇雅达牧村土地,用于大型设备、安装、施工用料堆放,占地面积503.85亩,其中耕地面积101.71亩,和林县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京能盛乐2x350MW冷热电联供项目临时用地的申请,于2013年7月8日发放临时用地许可证,目前该临时用地手续已过期。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