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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会员”待遇 消费者要提高警惕

日前,赤峰市消协接到一位消费者的咨询,称其在新城区某美容美体院成为会员后,因过敏反应想退出会员时遭到拒绝退款的问题。

原来,消费者经人介绍与同事一起参加了该美容美体院举办的抽奖活动。两人分别抽中了200元和100元的奖项,在兑奖过程中,该美容美体院向消费者又做了进一步的业务推荐,称消费者交纳2000元的押金成为会员后,可以享受由公司提供的产品和美容美体服务,连续做20次可将押金全部退回。但当消费者做了几次美容美体后,出现了过敏反应,于是要求商家退回押金,却遭到了拒绝。虽然经熟人的调解,商家勉强退还了消费者1100元,并答应其他余款要用公司的产品顶替。但消费者目前已等了月余,仍然没有得到产品。经消费者多次询问,却被答复“产品可能会有也可能没有!”这让消费者感到气愤不已。

而事实上,会员在消费过程中被商家“牵着鼻子走”的情况很多,诸如卡内余额不退、续费激活使用、会员不享受节日优惠政策、个人信息被泄露、交纳高于普通消费者的消费金额甚至吸纳资金后商家“蒸发”等情况时有发生。

目前“会员”在消费领域较为普遍,是在商家为招揽顾客而实行的一种消费制度下形成的一个消费群体。成为会员主要有这样几种形式:一是消费者进店消费经登记即成“会员”,消费金额积累到一定数额后可进行“升级”,从而享受不同级别的折扣优惠政策;二是一次性消费一定金额后才能成为“会员”,然后进行累计积分“升级”;三是预存一定金额后成为“会员”,可以享受赠送礼品、增加卡内余额或消费次数、延长消费时限和消费折扣等优惠政策;四是消费者交纳少量“会费”成为会员后,可享受消费折扣待遇,或积分后可返现金、赠送消费券等。

许多消费者在“优惠”政策的吸引下成为了商家的会员,这也让一些管理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甚至不法经营者钻了空子,给许多成为了“会员”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

在此,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成为“会员”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选择证照齐全、具备资质、信誉较好、会员管理较为规范的商家;二是成为“会员”要尽量签订详细、公平的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包括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数量、规格、消费时限、金额等基本事项及“会员”变更、转移、退出等相关内容,以免出现口头协议或出现歧义、争议时产生消费纠纷;三是消费者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理性确定是否成为“会员”,不要轻易被商家的优惠政策而盲目选择。在交纳“会费”或预付、预存、续存费用或出现“会员”政策变更时,要向商家“官方”进行确认并索要正规凭证,同时不建议预存过高的消费金额;四是消费者如果遇到消费侵权问题要及时向市场管理部门或消协反映,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经营者要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在营销宣传过程中不要进行夸大、虚假或误导性的宣传,加强对营销人员的管理和对“会员”的规范管理,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企业的良好社会信誉。

(赤峰市消费者协会 厚华玉 沈泽)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