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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卫生监督所跟踪监督检查餐具消毒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和规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工作,防止通过餐饮具传播疾病,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市卫生监督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在上一次摸底检查的基础上,市卫生监督所、扎区卫生监督所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对市区和扎区的五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跟踪监督检查。

检查组认真对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逐条检查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厂区环境与布局、生产区卫生、设备、生产过程、物料仓储、人员卫生、档案管理等内容。各单位大部分能够按照规范要求落实责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未按规定对消毒后的餐饮具包装上标注详细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及使用期限等内容;未按规定对消毒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厂,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未健全洗涤剂、消毒剂、包装膜的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未及时建立进货索证和验收台账,相应档案资料不全。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包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