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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调解委员会 小角色发挥大作用

近年来,乌海市公安交管部门加快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建设,利用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起人民群众沟通和化解矛盾的桥梁。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至今,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4506起,调解案件共涉及金额达2785万余元,调解成功率达100%,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主动作为:全力推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模式

自2010年6月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人民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部分工作通知》后,乌海市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勇于创新,针对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当事人不满意等难题,主动与司法、保监等部门进行协商,分别在三区交警大队、国道交警大队成立了“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办案区设立了人民调解室,聘请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人民调解委员会由2-3人组成,主要职责是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引导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并督促当事人履行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加快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建设。当事人可以选择交警部门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和司法部门的司法调解。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的无缝对接,减轻了当事人维权成本、方便了群众。目前,全市的交通事故经济赔偿调解,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已经占到了交通事故总数的80%以上。

创新方法:“一站式”和“特约”调解服务获好评

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便民、利民、高效的作用和产生的效果日益显著,在减轻了当事人维权成本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为解决当事人在事故调解完毕后,还经常为了报销事故赔偿金奔波于交警队、保险公司、医院之间的实际问题,各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与辖区区法院协调,先后推出了“预约、延时调解”,推出了集事故先期处理、人民调解、无损评估、伤残鉴定、法律援助、法院诉讼、保险理赔于一体的“一站式”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模式,既节省了时间,也避免了当事人多处奔走,案件也可以及时办结。2014年11月23日,乌海市乌达区交警大队人民调解中心联系区人民法院、保险公司以“一站式”的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以新的调解工作模式,解决了百姓处理交通事故难、保险公司理赔难与理赔不到位的问题。近日,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与保险公司等部门协调对接,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推出了“特约调解”服务,授予人民调解委员会特约调解牌匾,并开通微信渠道,进行预约调解,使更多的群众能享受到这一成果,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提质增效:全面提高工作效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人民调解机制有效整合了交警、法院、司法资源,有利于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对交警来说,有利于交警部门减轻负担,在提高交通事故处理质量的同时,节约出的警力可投入到事故预防或逃逸案件侦办工作中。对法院来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人民调解环节,当事人就不必再走诉讼程序,不仅减少了法院立案审判案件的工作量,节约司法诉讼成本,而且有利于提高司法资源利用率,提高法官的办案质量和实效。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运行,进一步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工作范畴,增强了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文/ 刘晓龙)

[责任编辑: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