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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地税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成功开出第一张增值税发票

5月1日上午9:00时,满洲里市地方税务局扎赉诺尔征收管理分局房地产一体化服务大厅成功开具出我市第一张不动产转让增值税代开发票,标志着我局代征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它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业务正式启动。满洲里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志敏,满洲里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辛建平,扎赉诺尔区政府区长赵建波亲临现场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

为确保5月1日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满洲里市地税局积极响应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地税局的号召,严格按照部署要求,联合市国税局启动“百米冲刺”、发扬“工匠”精神,抢抓重点,强抓落实,抢抓进度,强抓成效, “四个加强”助推营改增按时落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与国税局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成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安装、测试、正式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加强协作配合。多次召开国地税联席会议,细化措施方案,主动做好综合协调,按照营改增工作的时间表,强化资料传递和信息录入同步进行、准确无误,实现委托代征、代开业务“一对一”无缝对接,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三是加强营改增业务培训。为确保窗口征收人员懂政策、熟业务、能开票,国地税就代征增值税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题学习和实践培训,确保窗口人员准确掌握了代征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它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业务以及代开增值税发票等工作流程。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全系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改革精神,“五一”节假日全员不休息,坚守各自岗位、恪尽职守,全局上下一盘棋,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

第一张代开增值税发票成功开具后,互贸区分局、直属分局、经济合作区分局第一张增值税发票相继开具,满洲里市地税局营改增试点工作成功启动。截至下午16:00时,我局共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9份,开票金额81.32万元,代征增值税333.88元,征收其他各税30741.86元,合计31075.74元,较营改增前纳税人少缴税款1381.86元。

[责任编辑:包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