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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不腾房法院判决有罪

近日,东胜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该案是由一起普通的民事执行案件最后演变成一起刑事犯罪案件的。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那么,王某究竟做了什么?

2012年9月期间,因债务纠纷,郭某将王某起诉至东胜区人民法院,并保全了王某的一套住房,经法院调解做出了民事调解书,但被告王某未自动履行调解书内容所确定的还款义务,郭某无奈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案件到了执行二局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另一套房产,随后裁定将保全王某的房屋拍卖以抵偿债务,并责令王某在15日内腾出房屋,以配合法院拍卖工作的进行。然而,王某全然不顾法律的权威,采取“躲猫猫”的方式和法官周旋,并以法院裁定拍卖住房属于自己的生活必需品(唯一住宅)为由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最终,东胜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王某的异议和复议申请驳回。2014年8月,执行法官再次对王某的房屋张贴了腾房公告,可王

某仍然置之不理,并因此受到拘留15日的处罚。法官在王某拘留期间对他做思想工作,明确告知他拒不腾房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但王某在拘留期满后仍然不悔悟,荒唐地认为最多以拘留了事,能拖一天算一天。最终,东胜区人民法院将王某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捉拿归案后受到进一步教育,在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其行为获得了申请人郭某的谅解。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王某的具体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罪及悔罪表现后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贾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