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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现场观摩会在乌兰察布市召开

4月27日,全区《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现场观摩会在乌兰察布市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会议精神,就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

自治区食药监局局长杨玺出席座谈会并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自治区食药监局副局长张永强进行观摩并主持座谈会。各盟市食药监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观摩组先后走进察右前旗平地泉南村,集宁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桥东食品药品监管所、美食汇食品加工园、致远食品安全示范街进行实地观摩,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详细了解并召开座谈会。市食药监局作典型经验汇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锡林郭勒盟食药监局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以“四个最严”要求为统领,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主线,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加强沟通协作,扎实抓好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好自治区党委、政府从4月中旬到7月中旬,围绕食品安全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对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排查整改要求,逐条梳理,逐项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好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主动作为、积极谋划、综合协调,做好服务工作。

会议强调,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的法定职责,抓好规章制度、规范性指导性文件的制定修订,抓好普法宣传,抓好重点问题的解决;要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落实“四有两责”,落实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加大责任落实和投入保障力度,加大法规制度建设力度,加大全程监管和严格检查力度,加大信息化和监管队伍力度;要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文/乌日汗)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