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丰镇市公安局破获一起杀人案

2016年4月12日9时18分,208国道丰镇至集宁段红砂坝镇入口处发生一起命案。丰镇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侦查,经查:嫌疑人王某,男,30岁,初中文化,无业,以打工为生,系丰镇市旧城区居民。被害人张某,女,30岁,丰镇市红砂坝镇坝沟村村民,现为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二人曾是夫妻关系,因感情纠纷于6天前离婚。之后王某心里一直耿耿于怀,认为张某欺骗了自己的感情,而且王某想去看孩子,又被张某拒绝。于是王某在4 月11日下午到大同市租了一辆桑塔纳小轿车,决定跟踪张某。4月12日早晨,王某拿上自家的菜刀,自己开车去寻找被害人张某,当行至208国道丰镇至集宁段红砂坝镇入口处时,发现了张某乘坐的丰田车,后王某故意开车与被害人张某乘坐的车辆发生碰撞,将丰田车逼停后,嫌疑人王某下车将被害人张某从车内拽出并将其砍死。目前,嫌疑人王某已被丰镇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李赞

[责任编辑:乌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