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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空中操场” 看着有点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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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视空中操场  

“楼顶上建操场,这样安全吗?”近日,有市民通过热线向记者反映称,昆区帝景小区一栋公寓楼,一家私立幼儿园竟然将活动操场建在距地面十多米高的楼顶上,家长们十分担心孩子们的安全。幼儿园建设“空中”操场的做法是否妥当,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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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起 “空中操场”

22日,记者在该市民的指引下找到了这家幼儿园。该幼儿园位于林荫路与黄河大街交叉口西南角,在一栋公寓楼内。据幼儿园工作人员介绍,该栋楼的第四层全部被幼儿园用作教室和游乐空间。公寓楼的北侧是一栋三层高的商业建筑,商业建筑的楼顶位置恰好在该幼儿园的外侧。

当日上午10点多,记者看到20多个孩子在幼儿园老师的陪伴下,来到楼顶的操场上活动。记者观察发现,该幼儿园的操场正位于商业建筑的楼顶中央,目测操场的面积有一、二百平方米。“空中操场”虽然面积并不大,但滑梯、蹦床、玩具等设施一应俱全,地面也被装饰一新。该处操场共有两个出入口,出入口都搭建有长廊,操场的周边还围有一圈彩色的铁栅栏。

据了解,这是一家民营的幼儿园,规模较大,设施也相对高端。记者从工作人员拿出的幼儿园简介上看到,该幼儿园孩子的活动空间为室外一处2000平方米的场地,这处场地指的就是楼顶的操场。当记者询问将楼顶用于建设儿童活动操场是否安全时,该幼儿园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楼顶周边都安装有很高的保护栏,安全方面大可放心。另外幼儿在楼顶操场活动时,老师也会在现场看管,算是“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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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空中操场”市民看法不一

对于楼顶上建操场,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在其他城市也曾有类似的情况。其实,相关部门对于幼儿园的建设有明确要求,那就是幼儿园的人均户外活动面积应达到一定指标。而不少幼儿园因为无法达到这个要求,便会出现“楼顶操场”“马路操场”的现象。

随着民办幼儿园的增加,场地面积不足已经明显制约幼儿园的发展。不少民办幼儿园都是租用建筑物的底楼和其他民房办园,并没有专门的户外活动场地。一些底楼幼儿园为了解决场地问题,就出现了“圈地”行为——将其门前的大面积公共用地甚至人行道围起来做操场。而一些非底楼的幼儿园,则开始大胆开辟“楼顶操场”,以满足户外场地使用的需求。因而才会出现记者眼前的场景。

对于将楼顶开辟成操场的做法,市民也是众说纷纭。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家长,也对此看法不一。

“我个人觉得如果楼上安全条件经过许可,楼顶建操场的做法还是值得提倡的,毕竟这也是开辟新的资源嘛,既解决了幼儿园场地不足的问题,也给孩子们提供了充足的活动娱乐空间。”李女士说。

“学校建设规范中并没有明令禁止在楼顶建操场。在土地紧张的情况下,也不失为一种补充办法。但一定要高标准设计,做好安全防护,学校和设计单位要担当第一责任人。”一位老师这样认为。

采访中也有家长对此表示了担忧。“幼儿园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大部分比较调皮,虽然在楼顶操场活动时,有护栏和老师的保护,但难免会有疏漏的时候。楼顶距离地面有10多米的高度,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准妈妈赵女士表示,“所以,我在给孩子选择幼儿园时,会考虑环境、规模、费用、伙食、教育、安全等各方面的因素,但安全应该是放在第一位的。”

在南壕村附近经营一家幼儿园的徐女士也有“圈地”的经历,她向记者说出了自己的无奈。“我开办幼儿园已经有几年了,生源基本是以外来务工子女为主。我租的是一间门脸房,苦于孩子没有活动场地,没办法才开始将门前的一块开阔地围起来当活动场地。我也知道这样的圈地行为是不对的,但眼前的状况下我只能做出这样的选择。”徐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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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场地建设 有相关规定

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包头市消防支队,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内开设托儿所、幼儿园, 其儿童活动场所和生活用房的最高层数为三层,不应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建筑内。在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建筑内开设托儿所、幼儿园,其儿童活动场所和生活用房的最高层数为二层,不应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建筑内,且建筑吊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的难燃烧体。在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内开设托儿所、幼儿园时,其儿童活动场所和生活用房的最高层数为一层。也就是说,该幼儿园不但操场的位置违规,且幼儿园教室也位于高层建筑的四层,按规定是不被允许的,消防防火部门对此会进行督察。市民如有疑问,可以拨打96119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孙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