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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爆炸案续:赵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批捕

4月26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了解到,“3·16”爆炸案中的责任人赵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他案件嫌疑人也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了解,2016年3月16日22时左右,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与展览馆东路交会处南200米路西东苗圃未拆迁完成的平房发生爆炸,造成两人大面积烧伤,一人轻微烧伤。经调查,3月16日13时,涉案嫌疑人赵某从金桥开发区帅家营大正金属焊割有限公司液化气站加气后将液化石油气瓶存放在受害人王鹏的南房内,准备给需要的用户送气,没有想到发生火灾引发爆炸。经过调查核实,金桥开发区帅家营大正金属焊割有限公司是由严某等3名湖北人共同经营的。近日,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赵某,对其他相关嫌疑人也采取了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艾文涛)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