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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部署开展特殊药品生产和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近日,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鄂尔多斯市特殊药品生产和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特殊药品生产和使用环节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从4月11日开始,5月20日结束。

整治范围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生产特殊药品和生产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企业、使用放射性药品的医疗机构、使用特殊药品对照品的单位及使用美沙酮维持治疗机构。

整治内容为:特殊药品生产和使用单位是否采取专人负责、专库或者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等管理;特殊药品采购、运输、储存、保管、生产、退库、报残损和销毁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严格按相关制度和程序操作;销毁过期或报损特殊药品之前,是否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销毁记录是否完整;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加入特药监管网,并将特药的产、购、销、储等数据及时上传,上传数据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是否在许可范围,人员、设备和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使用特殊药品对照品、标准品的企业(单位)安全措施和管理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专库(柜)、双人双锁管理。 (谷岩)

[责任编辑: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