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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成立自治区首支旅游警察大队

4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首支旅游警察大队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挂牌成立。这标志着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深深眷恋的地方伊金霍洛旗在探索旅游产业发展新思路和行业监管新机制方面敢为人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旅游旗县的伊金霍洛旗,近年来凭借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旅游资源、优美的旅游环境,荣膺“全国文明旗县”“中国优秀文化旅游名县”“中国优秀民族特色旅游县”等称号。为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做到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特成立伊金霍洛旗旅游警察大队,倾力为来伊金霍洛旗游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其提供亲情服务和人文关怀,打造天骄圣地伊金霍洛旅游品牌。伊金霍洛旗旅游警察大队主要职责:为游客提供信息问询服务和应急救助及其他便民服务;负责办理涉及侵害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联合工商、规划、环保、旅游等职能部门开 展旅游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旅行业的强买强卖、非法经营、价格欺诈等破坏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领域内违规建设、破坏环境等违法犯罪案件;统一指导各景区警务室、安保部开展日常巡逻防范、秩序维护、服务游客等工作。揭牌仪上,出席仪式的市旗相关领导对伊金霍洛旗旅游警察大队队员提出殷切望。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旅游警察大队能切实发挥其在旅游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的作用,认真履职、规范执法,为伊金霍洛旅游发展保驾护航”。(武建国 崔珍芳)伊金霍洛旗成立全区首个旅游警察大队4月18日,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成立全区首个旅游警察大队,旨在全力保障“天骄圣地——伊金霍洛”旅游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为旅游业发展保驾护航。伊金霍洛旗旅游警察大队隶属旗公安局直属大队,配备执法、执勤车辆等警用装备,主要职责是维护全旗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加强与各旅游景区(点)的沟通与协调,指导各景区(点)开展日常巡逻防范、秩序维护等工作,并联合工商、规划、环保、旅游等职能部门开展旅游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相关行业的强买强卖、非法经营、价格欺诈等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冉娃迪)全区首个县级全域旅游警察大队在伊金霍洛旗成立为全力保障“天骄圣地——伊金霍洛”旅游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为旅游企业保驾护航,昨日,在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成立了全区首个县级全域旅游警察大队。近年来,伊旗旅游资源丰富,境内有国家5A级景区成吉思汗陵,苏泊罕大草原、乌兰活佛院、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东红海湿地、郡王府等景区也正在申报创建国家4A级景区。伊旗是我市旅游线上的重点地区。近年来,伊旗旅游文化产业“破茧而出”,旅游收入每年以近20%的速度递增,2015年,全旗实现旅游收入25亿元。2016年,该旗旗委、政府提出“旅游兴旗”战略,举全旗之力推进“全域旅游”城市建设,举全旗之力为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保驾护航。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分局应新形势应用而生,将为新生代旅游产业、旅游企业、游客提供全方位保姆式、菜单式服务。伊旗旅游警察大队隶属旗公安局直属大队,配备执法、执勤车辆等警用装备,主要职责是维护全旗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加强与各旅游景区(点)的沟通与协调,指导各景区(点)开展日常巡逻防范、秩序维护等工作,并联合工商、规划、环保、旅游等职能部门开展旅游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相关行业的强买强卖、非法经营、价格欺诈等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石全心)

作者:头条号 / 伊金霍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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