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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巴彦淖尔市5个产粮大县 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有调整

今年,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有所调整,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农业保险保费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担的比例从10%调整为15%。巴彦淖尔市5个产粮大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相应进行调整。

今年,自治区取消37个产粮大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盟市及旗县保费配套资金,原本由市财政和旗县区财政承担的10%保费补贴被取消,这部分将分别由上级财政承担5%,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担5%。我市5个产粮大县(临河区、五原县、乌拉特前旗、杭锦后旗、乌拉特中旗)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相应调整,小麦、玉米、水稻、棉花、向日葵、马铃薯、甜菜、大豆、油菜保费承担比例为:玉米、小麦、稻谷(水稻)由中央财政补贴47.5%,自治区财政补贴37.5%;向日葵等其余种植业品种由中央财政补贴40%,自治区财政补贴45%,其余15%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担。

[责任编辑: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