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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昨日启动:保卫内蒙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对自治区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正式启动2016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

会议指出,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自治区各级人大要充分认识本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加强统筹协调,把食品安全法贯彻好实施好。

会议强调,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人大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抓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深入开展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政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落实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自治区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执法检查将采取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赤峰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其他盟市人大分别对本行政区内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自治区食药监局、农牧业厅、卫计委等单位相关人员随同检查。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