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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涉陕4起侵害群众利益及腐败问题

4月13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通报”栏目发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0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涉及陕西4起:

1.咸阳市长武县洪家镇西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韩亚民贪污扶贫资金问题。韩亚民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家扶贫资金1.8万元。2016年1月,长武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2.铜川市新区坡头街道办事处干部封宏权贪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封宏权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危房改造资料,骗取补助资金1.31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12月,新区纪工委、监察室给予其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3.榆林市定边县白湾子镇姚台村党支部书记高展贪污套取财政补贴资金问题。高展利用虚假资料套取移民搬迁款6.34万元,虚报工程量套取3.45万元,从中贪污8500元。2016年1月,定边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4.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柴崖村党支部书记高永红公款吃喝问题。高永红任柴崖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多次组织公款吃喝和违规公务接待,共计支出6.8744万元,以维修水井、排洪渠和租用铲车、雇用村民务工等名义在村集体报销。2015年12月,宝塔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吴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