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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多人口家庭:15日起可申请增加阶梯用水量

昨日,记者从呼市发改委了解到,从4月15日起,呼和浩特市多人口家庭可到相关部门申请增加阶梯用水量。

呼和浩特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分为三级,按月分级,第一阶梯水量级数用水量是每户每月0至10(含)吨以内的部分,单价为2.35元(不含污水费);第二阶梯水量级数是每户每月10至14(含)吨以内的部分,单价为3.52元(不含污水费);第三阶梯水量级数为每户每月14吨以上的部分,单价为7.05元(不含污水费)。原则上每户按3口人核定水量基数,3人以上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可申请增加相应的阶梯用水量。

常住人口在3人以上,并与户口簿登记相符的家庭属于一户多人口的家庭。对于家庭人口多,申请增加水量基数的家庭,要求每户超过3口人的家庭,每增加一人,每月可申请增加水量3吨,即在每年120吨的基数上可申请增加水量36吨。申请人需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符合申请地址的居民户口登记簿原件、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内到居民居住地所属营业站、智能水表售水点进行申请。每年4月15日至7月30日为集中办理期,办理本年度(包括新申请用户及续办用户)“多人口用水基数”申请业务。次年不再办理上年度“多人口用水基数”申请业务,按基本阶梯水量基数执行。(记者 杜柏业)

[责任编辑:乌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