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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左旗委政法委制定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决不允许”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新左旗委政法委结合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于近日制定并印发了《新左旗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决不允许”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规范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行为,着力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从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决不允许”的重要意义、规范政法机关工作、强化组织保障等三个方面,对全旗政法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指出,政法机关要围绕“四个决不允许”指示要求,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一 坚持执法为民,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司法工作作风,热情服务群众,“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二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完善诉讼制度,加强法律宣传解释,放宽诉讼费缓减免规定限制,加大法律援助力度,规范执行律师代理收费制度,保障司法程序公平,“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三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推进权力公开,严格落实惩处措施,“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四要 强化宗旨意识,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举措,坚决执行干扰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办案的规定、办法,加强政法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强化司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能力提升,密切联系群众,“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意见》的制定出台,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全旗政法系统执法督查工作提供了依据,也为进一步规范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