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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积极适应新要求 努力开创价格新局面

价格认定作为我国刑事诉讼证据种类之一,在涉财犯罪案件中起到关键作用,认定价格的多少,决定着罪与非罪,罪重或罪轻的认定。二连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为了适应新出台的《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要求和提高价格认定水平,为公检法及海关等部门提供客观合理的价格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做好行文规范。进一步加强价格认定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对价格认定工作目标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求认定人员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中的格式进行受理、实物勘验、市场调查、出具认定结论书、归档,减少随意性,提高价格认定文书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价格认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安排各类专业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研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认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认定结论书细致准确,逻辑合理,论理充分。 

三是规范认定用语,准确解释专业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进一步规范认定用语(专业术语),切实做到“文字精练,用词准确,语句通顺,描述客观、清晰”,用规范法律术语来解释涉及的法律问题。严格要求认定人员在表述认定意见时,注意语言的规范化,保证既能准确解释专业问题,又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曲解。 

四是注重程序合法,确保认定证据有效。严格按照《价格认定规定》《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开展工作,让调查取证工作程序合法。进一步扩大调查取证的范围,增强调查取证的全面性,做到认定案件数据有据可查,有据可依,使调查取证的对象更具代表性,为出具认定结论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