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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试考务费取消

为进一步加大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工作力度,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安全生产考试考务费收费项目的通知》(内财非税〔2015〕2147号),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安全生产考试考务费。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收取。(文/李  文)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