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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落实学生资助金57.22亿元

据8日召开的内蒙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会议介绍,为促进教育公平,内蒙古已逐步建立起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5年全区共落实学生资助金57.22亿元,重点加大对双语授课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等群体的资助力度,通过实施差别化优惠政策为少数民族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上学提供保障,大力推动教育精准扶贫。

在学前教育阶段,自治区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奖补地方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牧区双语授课儿童予以资助。2015年年全区共落实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1.86亿元,惠及9.14万名幼儿。

在义务教育阶段,内蒙古全面实施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同时为所有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蒙古语授课学生免费提供蒙古语词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所有双语授课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其中双语授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高于其他学生,小学生每学年1350元、初中生每学年1620元。2015年全区在义务教育阶段共落实资助资金9.71亿元。

高中教育阶段,内蒙古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实施“免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并对双语授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年1890元;对中职寄宿生补助住宿费;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职全日制一二年级农村牧区户籍学生和旗县镇非农牧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2015年全区落实高中阶段学生资助金23.3亿元。

为确保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内蒙古出台相关政策,不断完善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制度,2015年全区在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教育阶段共落实22.29亿元。其中,2014年起内蒙古实施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是自治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中资助标准最高、资助力度最大的资助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资助标准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4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的后顾之忧。2015年扩大政策受益范围,将孤儿大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2015年,享受此项政策的学生共计约2.16万人,发放资金7.6亿元。

此外,内蒙古近年来不断完善高校学生助学贷款管理机制,在全区102个旗县区建立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简化助学贷款程序,加强贷后管理,不仅保证学生“应贷尽贷”,同时也确保了学生“应还即还”,形成助学贷款良性循环,2015年内蒙古共审核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39亿元。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