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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批提高交易限额标准

自我市被批准设立为全国开发开放重点实验区以来,多项重点项目获批注入我市,投资金额相对较高,根据《锡林郭勒盟行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锡署办发[2015]223号),原限额标准无法满足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需求,一定程度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 

2016年正值我市“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年”,我中心经过一年多的运行,通过完善各项硬件设施、强化交易管理等,已具备了一定的交易条件,为切实加快试验区先导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经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向盟中心提出提高限额标准的申请,盟中心进行调研并根据我市和中心的实际情况,同意提高限额标准。 

按照《关于对二连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进场项目限额标准进行下放的批复》(锡政服发〔2016〕15号)文件精神,进入我中心交易限额由政府性投资项目金额在5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单次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0万元提高到2500万元。  

[责任编辑:张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