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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一房二卖涉嫌诈骗被刑拘 被判无罪释放

“现在我终于自由了,但教训深刻……”近日,从云南省镇雄县看守所释放的王某,对该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2015年2月,王某丈夫为投资工程,向李某借款10万元、向吴某借款35.6万元,后因工程亏本无力偿还。迫于追债的压力,在两债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王某夫妇将王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先以1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某,双方签订了售房合同,但并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而后,王某夫妇又将该房以35.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吴某,双方签订了售房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今年2月,李某和吴某因该套房产权属多次发生争执,反复报案,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3月16日,王某的妹妹向镇雄县检察院递交了申诉书。办案检察官潘定友根据申诉书上的内容判断,王某与李某、吴某等人的债务纠纷属典型的民事纠纷,应由民法调整,不宜对一方当事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维护申诉人的正当权益,潘定友立即协调公安机关查阅卷宗,进一步审查后认为王某“一房二卖”虽不当,但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诈骗的行为,实质是无力还款的抵债之举,既不符合诈骗罪也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公安机关对民事领域经济纠纷进行刑事调查,属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形。

3月18日,该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3月23日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随后,王某终于被无罪释放。(刘呈军 邹燕)

[责任编辑:梁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