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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年”专项工作见成效

本报讯(记者 巴特尔)3月30日,记者从集宁区人民法院开展 “执行年”专项工作及一季度执结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8 名被执行人通过拘留履行了义务。

据集宁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白文博介绍,专项工作于3 月11 日开始了第三阶段的全面实施,通过排查,共整理出失信被执行人87 人,单位17 家。截至目前已对23 名符合条件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实行强制措施,依法进行了拘留。其中8 名被执行人通过拘留履行了义务。2016 年1 月1 日至今,集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共执结82 件执行案件。

此次开展的“执行年”专项行动,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所有执行案件纳入台帐,执行案件承办人必须如实报告未结案件包括已终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但未给当事人兑现或部分兑现案件、已到其他庭室工作担执行案件未移交的案件。

执行案件的执结时限为,对纳入系统(台帐),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2016 年11 月15 日前全部执结完毕。

据了解,这23 名符合条件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的案由以典当合同、买卖合同、劳务合、民间借贷、机动车事故、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租赁合同为主,最早立案时间为2012 年执行案件。这些人的个人信息全部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并在网站媒体上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乌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