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这些人员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3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按照《2016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在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任期内,取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由评委会对其工作业绩、能力和成果进行评价。

 

  具体包括: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科技成果国家级奖获得者或省(区、部)级一等奖获得者;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获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自治区行业一等奖2项以上的获得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上述人员,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民族特色领域人才以及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由所在盟市(厅局)提出申请,自治区组织相关专家通过专家评议、面试答辩、实地考核、成果鉴定等方式进行破格认定。同时,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第一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限制,但须符合其他评审条件。文/本报记者 张学博

[责任编辑:付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