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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内蒙古草原违法案件较上年减少1370起

记者从自治区农牧业厅了解到,刚发布的《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违法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全区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总数14646起,立案14400起,结案14219起,破坏草原面积5.62万亩,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347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1起。与上年相比,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数量减少1370起,减少了8.6%;破坏草原面积减少4.76万亩,减少了45.9%。

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在《报告》中对全区12个盟市草原违法案件的发生和查处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了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的特点及近3年来的变化情况。从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的发生数量看,违反草原禁牧休牧规定案件位居第一,发案12154起,占发案总数的83%;开垦草原案件位居第二,发案1097起,占发案总数的7.5%;违反草畜平衡规定案件位居第三,发案876起,占发案总数的6.0%;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位居第四,发案320起,占发案总数的2.2%;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位居第五,发案101起,占发案总数的0.7%;其他类型案件发案98起,占发案总数的0.6%。

从破坏草原面积看,直接破坏草原植被的案件主要有三类,即开垦草原、非法临时占用草原和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共破坏草原5.62万亩。其中,开垦草原案件破坏草原5.44万亩,占破坏草原总面积的96.8%;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和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共破坏草原0.18万亩,占破坏草原总面积的3.2%。从各盟市草原违法案件发生数量和查处情况看, 2015年,全区12个盟市中,通辽市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数量最多,全年发生各类草原违法案件7200起,占全区发案总数的49.2%。 据了解,今年,我区草原监理工作将根据草原违法案件发生情况和变化特点,结合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实际,继续以贯彻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草原确权承包、基本草原划定等重大政策为核心,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强化草原执法监督,不断加大草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保护草原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