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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发放救护车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禁毒办根据区内毒情发展形势和戒毒工作的需要,31日上午向司法、公安强制隔离戒毒部门配发救护车。        

内蒙古公安厅厅长马明介绍道:“这次配发的8辆救护车,6辆配发给司法戒毒所,2辆配发给公安戒毒所。”        

马明表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十分重要,在禁毒工作全局中占有重要位置。当前,要持续推进禁吸戒毒工作,牢牢把握禁毒工作社会化的“大方向”,积极探索开展社会力量入所工作,提升戒毒康复管理服务水平。要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切实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入所执行率和床位利用率,强化线索深挖工作,加大特殊吸毒人员收治力度,进一步提升戒毒康复工作规范化水平。要规范戒毒人员转所移交工作,完善诊断评估制度,充分挖掘场所收戒潜力,实现戒毒康复工作措施的“无缝对接”。        

内蒙古自治区戒毒局副局长宋建平表示,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收治人数创新高,患各类疾病的病残吸毒人员占比逐年增大,离所就医的压力不断增大。本次救护车辆的配发将有效弥补戒毒所医疗救治的短板,提升一线强制隔离戒毒部门的硬件实力,同时增加戒毒所的医疗服务效能和快速反应能力。        

据悉,本次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办购置的8辆救护车,配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6辆,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各1辆。

[责任编辑: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