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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变了味儿的“健康讲座”

得知商家的产品可以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疾病,信以为真的聂女士和宋女士很果断地购买了该产品。回家后仔细了解才发现,她们所购买的产品其实就是保健品,根本没有商家所标榜的那些功效……之后,聂女士和宋女士走上了维权路。前不久,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向媒体通报了该案例,以此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一定要科学、理性购买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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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消费者聂女士和宋女士于去年12月份参加了某保健产品售后开展的健康理疗和保健产品推销活动,后接到商家通知,称近期要举办大型活动,邀请聂女士和宋女士参加。在活动现场,经营者向她们推荐了一款“神奇”产品,承诺该产品可以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疾病,并表示如果消费者购买产品后不满意可以退货。聂女士和宋女士信以为真,购买了该产品。回家后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后发现,产品的实际功效与销售者宣传的并不相符,其产品属于保健食品,也没有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疾病的功效。于是,在购买产品的第二天,宋女士与聂女士找到销售者要求退货,当时商家告知次日再来领取退货款。当她们再次找销售者要求退款时,发现该商家已经放假。无奈之下,两人只好向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投诉。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首先了解了此事的具体情况。聂女士、宋女士表示,当时销售者明确说产品可以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疾病,但未说明是保健食品。她们是在听到有治疗疾病的功效后才购买了价值3000元的产品。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马上与生产厂商取得联系,生产厂商表示,呼和浩特市的销售者是他们的代理商,对此事他们并不知情。因为找不到销售者,投诉一时陷入僵局。

经消协工作人员的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销售者并与之沟通,说明了消费者的情况与诉求,并明确告知销售者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据自治区消协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商家在销售保健食品时,不得以治疗疾病为功效进行宣传。且经营者在销售产品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过工作人员的多方沟通,最终商家与消费者达成和解,为消费者全额退款。

据自治区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接到大量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健康科普宣传”等活动上当受骗的投诉。老年人追求一个健康的体魄,本无可厚非,但社会上存在着这样一群人,借着老年人追求身体健康这一朴素的愿望,虚假宣传、坑蒙拐骗,不仅使老年人身心受到伤害,也损害着社会的公平正义,破坏了稳定和谐的消费环境。这起消费投诉所反映的就是保健食品行业经营者故意夸大产品宣传、误导诱导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在精神上、经济上蒙受损失,也可能会使消费者耽误疾病的治疗,造成更大的身体危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四十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的规定,经营者对产品的宣传应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应积极地进行协商解决。本案经营者虽已给消费者全额退款,但对于如何使老年消费者做到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如何规范保健食品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仍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对此,自治区消协提示:消费者自行购药需谨慎,建议消费者在自行购买药物时,在专业人员(如医生)指导下购买,不能轻信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的虚假、夸大宣传。同时,要理性消费,也不要被“免费”的噱头所迷惑,如:免费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免费就餐等。同时,要谨慎购买以上门推销、电话推销、网上推销等形式销售的保健食品和药品,如确实需要,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购买。

自治区消协也提示广大经营者,保健品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实事求是、理性科学的宣传,欺骗消费者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损害一个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形象,只有诚信经营、实事求是才能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才能推动企业稳步发展。(记者 祁晓燕)

[责任编辑:丛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