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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4月1日起实施企业“黑名单”制度

为提高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全面了解和掌握网上年报的具体方法和操作流程,近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委举办了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培训班,市直20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记者从培训班上获悉,自今年4月1日起,赤峰市满3年未按规定改造义务的企业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列入“黑名单”。政府部门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并予以公示。

培训班上对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作了详细政策解读,对企业年报的依据、年报的范围、年报的时间、年报的内容、年报的方式、年报的途径、年报的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认真讲解,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联合惩戒等六大后果及企业信用监管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就如何登录赤峰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操作作了现场演示,对部分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代表提出的疑问和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释疑。

据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若发生逾期年报或弄虚作假等情况,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据统计,在2013年至2014年的两年时间内,赤峰共有5145家企业被更入异常名录。即使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曾被列入的痕迹仍伴随“终生”。另外,企业如若因提供虚假材料、发布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分割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等10种行为,将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因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也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处处受限,且政府部门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限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方面的经营活动。另外企业在合作、贷款、投资、消费等日常活动中也会受到限制,并且企业负责人任职也将受到限制。

赤峰市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也即“黑名单”制度,将对不讲诚信的企业起到震慑作用,从制度和法治层面给予约束,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责任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