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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全国绿化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颁发全国绿化奖章的决定》,全国共有27个城市(区)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通辽市名列其中,也是自治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

近年来,我市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了城郊百万亩森林工程、重点区域绿化、科尔沁沙地“双千万亩”综合治理工程、生物多样性示范区建设和科尔沁生态科技示范园建设等多项林业重点工程,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深化林业改革,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全市生态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93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63万亩,封沙(山)育林423万亩,飞播造林14万亩,建设封禁保护区30万亩。全市森林面积达到2516万亩,活立木蓄积3500多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8%,比“十一五”末提高2.7个百分点,实现了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三增长”。我市将以此次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宜居美丽新通辽。(记者 阴文娟 通讯员 李昌隆)

[责任编辑:张涛]